2 安全評價資料模式
在溶解乙炔企業委托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評價時,往往存在缺乏必要的安全評價資料現象,或雖有資料但不符合安全評價要求。在此,僅對化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等安全評價資料編寫模式作簡略介紹。若需深入了解,請參閱相關標準文本。
2.1 化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溶解乙炔企業化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是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及其較大社會危害,為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除危害后果而預先制訂的一套救援程序和措施。預案是在危險辨識和評價結果的基礎上進行編制的。編制預案并非最終目的,必須通過演習和操練,使之具有實用性。溶解乙炔企業應急處理預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2.1.1 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簡介/基本概況/危險性分析/ 消防設施及人員狀況/醫療設施及醫療結構狀況;
2.1.2 重大危險源的確定及分布;
2.1.3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2.1.4 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通訊隊/治安隊/ 防化應急處理隊/消防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物資供應隊/運輸隊等,各隊包括組成部門、人數、負責人、任務;
2.1.5 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
2.1.6 救援信號規定;
2.1.7 其他有關規定和要求。
溶解乙炔企業,自身救援能力相當有限,必須依托社會力量,在預案制訂時可適當予以表述,但不能偏面強調。因為自救才是事故應急處理最基本、最重要的救援方式,自救才能盡快控制危險源并在第一時間將事故予以控制及消除事故后果。
2.2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國際上稱作化學品安全信息卡,簡稱MSDS)是一份關于危險化學品燃爆、 毒性和環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露應急處置、主要理化參數、法律法規等方面信息的綜合性文件。其主要作用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流通、使用的指導性文件,是應急作業人員進行應急作業時的技術指南,是制訂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程的技術依據,是企業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應由十六部分組成,其內容和編寫要求由國家標準GB16483-2000《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規定:
2.2.1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
2.2.2 成分/ 組成信息;
2.2.3 危險性概述;
2.2.4 急救措施;
2.2.5 消防措施;
2.2.6 泄露應急處理;
2.2.7 操作處置與儲存;
2.2.8 接觸控制/ 個人防護;
2.2.9 理化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