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貴州省是我國風景資源大省,目前,全省已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8處,省級風景名勝區40處,市、縣級風景名勝區5處,風景名區總面積達到8932.17平方公里,占全省國土面積的5.1%,占全國風景名勝區總面積的9.3%。風景名勝區對全省的環境保護、旅游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全省風景名勝區工作也出現了許多矛盾和問題。貴州是西部貧困省份,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各地紛紛選擇以旅游業為突破口,試圖通過發展旅游業,拉動地方經濟增長。因此,作為全省旅游業基礎的風景名勝區便成為了焦點和熱點。一時間不僅風景名勝區的數量迅速增長,而且對風景名勝區的基礎設施投入和旅游開發強度也大大增強。由于準備不足,研究不深,面對突如其來的機遇(西部大開發),一哄而上,盲目發展的現象比較突出。背離市場需求,重復建設,粗放管理,低層次開發,不僅造成了資源浪費,而且還帶來了較嚴重的破壞問題,直接威脅到風景名勝區的生存發展。與此同時,因為受到自然地理條件的影響,全省風景區景區分布一般比較分散,風景區與周邊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僅在空間上存在著相互交叉、重疊的現象,而且在內在機制上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風景名勝區與相關產業、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十分密切,許多問題和矛盾在風景區內部是無法獲得解決的,比如風景資源保護問題就必須要從更大的范圍,從區域發展的角度來考慮。此外,對風景名勝區影響重大的管理體制問題、基礎設施建設問題、生態環境建設問題等也需要從全省的角度來協調。
因此,對全省風景名勝區進行統籌安排,制定科學、合理的規劃顯得十分緊迫與必要。大量的矛盾問題表明,要確保貴州省風景名勝區健康有序的發展,就必須要在省域層次對全省風景名勝區進行宏觀性、政策性的規劃研究,即編制省域風景名勝區體系規劃。
一、規劃主要內容
1.通過對省域風景名勝資源的全面調查和科學評價,明確發展優勢和局限,提出省域風景名勝區體系規劃“全面保護、重點發展、適度有序、文化促進、生態旅游”五大發展戰略。
2.在風景資源普查的基礎上,提出新建28處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名單,使到2020年全省風景名勝區總數達到88處,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達到18處,風景名勝區占全省國土總面積達到6.5-7.0%以上。
3.確立風景名勝區四級(世界級、國家級、省級、市縣級)、四類體系結構框架,并明確全省88處風景名勝區的范圍、等級、規模、主要功能和發展方向。
4.根據全省風景名勝區自然地理分布特征,省域城鎮體系布局和道路交通規劃,以及區域旅游市場結構,確定風景名勝區體系空間發展采取“點軸結構”模式,即:以重點旅游城市和重點風景名勝區為發展核心和增長點,以交通干線(特別是高速公路)為發展主軸,形成“一心二環四帶,八大區域十八重點”的全省風景名勝區空間結構網絡。
5.借鑒國外“國家公園分區管理”的經驗,提出適合于貴州風景名勝區特點的“整體型”和“分散型”風景名勝區保護、利用模式。
6.協調風景名勝區與全省旅游業發展、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省域道路交通網絡組織以及省域生態環境建設等相關規劃。
7.對全省風景名勝區管理體制、法規建設、景區經營等問題提出政策咨詢和措施建議。
二、創新與特色
本規劃是我國首次在省域層次完成的風景名勝區體系規劃的探索和嘗試。規劃以全面調查和客觀評價省域風景名勝資源的優勢和局限為基礎,以對全省風景名勝區存在問題的分析把握為主線,強調規劃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盡管規劃還存在著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對于貴州這樣一個風景資源大省,至少在以下幾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提出了適合貴州省情的風景名勝區體系發展戰略及對策。
2.明確了風景名勝區的建設時序和建設重點,并選擇適合于貴州特點的發展模式。
3.為省內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保護風景名勝資源,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溝通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