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31 共1頁
1、現狀調查
包括如下內容:(1)歷史沿革;(2)功能特點,歷史風貌所反映的時代;(3)居住人口;(4)建筑物建造時代、歷史價值、保存狀況、房屋產權、現狀用途;(5)反映歷史風貌的環境狀況,指出其歷史價值、保存完好程度;(6)城市市政設施現狀,包括供電、供水、排污、燃氣的狀況,居民廚、廁的現狀。
2、保護規劃
包括如下內容:(1)保護區及外圍建設控制地帶的范圍、界線;(2)保護的原則和目標;(3)建筑物的保護、維修、整治方式;(4)環境風貌的保護整治方式;(5)基礎設施的改造和建設;(6)用地功能和建筑物使用的調整;(7)分期實施計劃、近期實施項目的設計和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