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房地產經紀機構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項目的接洽和合同的簽訂。
1.合同包括的相關內容
代理關系、物業和環境條件等信息的批露,許多附錄、代理協議或者授權文件、租約、物業管理合同或者其他合同。
2.房地產經紀人在編制合同或者起草附錄時必須清楚自己的權利范圍
(1)充分重視業務承攬工作,認真簽訂每一筆業務合同。
(2)全面了解業務合作伙伴的前提下,研究擬定商務談判方式。對于要交保證金或者包銷的項目,更要深入考察,慎重決定。
(3)充分準備,抓好合同簽訂前的審查,比如:簽約法人資格的審查、簽約方履約能力的審查等。
(4)注意對合同內容的審查,即雙方權利、義務條款的審查。一般包括:當事人名稱、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3.相關配合工作
(1)提高對于詐騙的危害性和詐騙工作的認識;加強業務人員對市場經濟知識和法律法規認識。
(2)強化本企業內部的業務、財務、倉庫管理、監督部門的協作配合,以便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
(3)積極主動與銀行、工商、海關、公安、檢察等有關部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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