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統計指標
一、統計指標的概念和分類
統計指標簡稱指標,是反映現象總體數量特征的基本概念和具體數值。指標包括指標概念和指標數值兩個方面,分別作為所研究現象的質和量的規定性。指標具體包括6個構成要素:指標
名稱、計量單位、計算方法、時間限制、空間限制和指標數值。
統計指標的主要特點有:(1)數量性。(2)綜合性。(3)具體性。
每一個統計指標都有它不同的作用,總的來說,統計指標的作用是:(1)起指示器和反映一般數量關系的作用;(2)提供數字表明的事實,是管理和科學研究的基本根據之一。
統計指標按反映總體的內容不同,可分為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統計指標按計量單位的不同,可分為實物指標和價值指標。
二、總量指標
總量指標按反映的時間狀況不同,可分為時期指標和時點指
標。
(一)時期指標
(二)時點指標
三、相對指標
相對指標是兩個有聯系的統計指標對比所形成的指標,又稱統計相對數,用來反映相關事物之間的數量聯系程度和對比關系。(一)結構相對指標
(二)比例相對指標
(三)比較相對指標
(四)強度相對指標
(五)動態相對指標
(六)計劃完成相對指標
題目:組距式離散型變量數列可用( )圖來反映。
A.線性圖
B.條形圖
C.直方圖
D.圓形圖
E.象形圖
答案:(BC )
(六)計劃完成相對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