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基本業務的分類與二手房居間業務
一、內容提要:本章以房地產經紀業務的流程與合同為重,闡述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分類,重點介紹房地產居間業務與代理業務、二手房買賣(租賃)居間業務
二、重點、難點
綱要求:掌握房地產經紀基本業務的分類方法,二手房居間業務的基本流程
熟悉房地產居間業務與代理業務之間,新建商品房經紀業務與二手房經紀業務之間、房地產買賣經紀業務與房地產租賃經紀業務之間的主要區別,二手房居間合同的主要條款及簽訂二手房轉讓居間合同和二手房租賃居間合同時各自應注意的事項。
了解二手房居間業務實際操作中有關難點和技巧
一、房地產經紀基本業務的分類
房地產經紀業務可以按以下分類標準來進行劃分,一是從經紀活動的方式來看,可分為房地產代理業務和房地產居間業務。
二是按經紀活動所涉及的標的房地產類型來劃分,可以根據標的房地產的用途類型(住宅,商業,工業)分為住宅房地產經紀業務,商業房地產經紀業務,工業房地產經紀業務,也可以根據標的房地產的物質狀態類型(土地,房屋)分為土地經紀業務和房屋經紀業務,還可以根據標的房地產所處的市場類型來劃分業務類型。
我國通常將房地產市場分為土地市場、新建商品房市場和二手房市場。因此房地產經紀業務也可以分為土地經紀業務、新建商品房經紀業務和二手房經紀業務。
三是,根據房地產經紀活動所促成的房地產交易類型來看,可以將房地產經紀業務分為房地產轉讓經紀業務、房地產租賃經紀業務和房地產抵押經紀業務。
題目:目前在中國房地產經紀業,( )代理是最主要的代理業務。
A.買方
B.賣方
C.房屋出租代理
D.參與代理
答案:(B )
1、房地產居間業務與房地產代理業務
房地產居問,是指向委托人報告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務,并收取委托人傭金的行為。它可以分為房地產指示居間和房地產媒介居間。房地產指示居間行為是房地產經紀人向委托人提供房地產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的數量、交易行情、交易方式等使委托人能夠選擇符合自己交易目
的的房地產。
房地產媒介居間行為是指房地產經紀人為委托人提供訂約媒介的服務。
房地產代理是指房地產經紀人在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名義與第三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而提供服務,并收取委托人傭金的行為。
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房地產代理業務可分為賣方代理和買方代理。委托人為房地產開發商、存量房的所有者或是出租房屋的業主的代理行為稱為賣方代理。相對應的,受需要購買或承租房屋的機構或個人委托而進行的代理行為稱為買方代理。
房地產賣方代理是指房地產經紀人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名義出租、出售房地產的經紀行為。房地產賣方代理的委托人通常為房地產開發商、存量房的所有者或是出租房屋的業主。
目前在中國房地產經紀業,賣方代理是最主要的代理業務,有以下三種主要類型:
1.商品房銷售代理,房地產經紀人必須經房地產開發商委托,在委托范圍內(如價格浮動幅度、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替開發商行使銷售權。
2.房屋出租代理,是指房地產經紀人為房屋出租人代理出租房屋,促成出租者出租房屋成功而收取傭金的行為。房屋出租代理按房屋存在形式可分為現房出租代理、在建商品房預租代理、商品房先租后售代理等。
3.二手房出售代理,是指房地產經紀人受存量房屋所有權人委托,將其依法擁有的住房進行出售并收取傭金的行為。現實經紀活動中常稱為二手房賣出代理。在存量房出售代理業務中,房屋置換的代理成為一種比較常見的房地產代理方式。
房地產買方代理業務是指房地產經紀人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名義承租、購買房地產的經紀行為。
題目:在存量房出售代理業務中,( )的代理成為一種比較常見的房地產代理方式。
A.現房出售
B.存量房出售
C.二手房出售
D.房屋置換
答案:(D )
題目:從業務總量上看,房地產買方代理業務( )房地產賣方代理業務。
A.少于
B.多于
C.等于
D.不一定少于或多于
答案:(A )
目前在我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運作方式還比較單一。在一些房地產經紀發展歷史較長的國家和地區,隨著社會需要的增加和房地產經紀實踐的發展,形成了多種不同的代理業務運作方式。如在美國,就出現了以下6種運作方式,也即代理業務的6種類型:
1.經紀人獨家銷售
2.賣主與經紀人獨家銷售
3.開放式銷售
4.報底價銷售
5.聯合專賣銷售
6.優先購買
題目:不屬于賣方代理業務的是( )。
A.商品房銷售代理
B.房屋出租代理
C.二手房出售代理
D.境外客戶承租代理
答案:(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