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一套二手房,房款早已付清,產權證也已更名,按理說這個交易應該是板上釘釘的事,可永川華竹小區居民吳鳳英這兩年為此備受煎熬——由于買賣出了問題,她卷入了無窮無盡的糾紛中。
開心 終于有了自己的窩
會計出身的吳女士,大學畢業后在成都打工,2006年9月返回家鄉永川。在外漂泊多年,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成了她最大的夢想。回到家鄉,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城內物色合適的房子。通過中介,她選中了現在所住的這套住房。
“買賣是和一位叫劉篤新的男子完成的?!眳桥空f,劉自稱戶主的表弟,受表姐阮女士之托全權處理房屋買賣事宜。當時,他出示了房產證、房主戶口簿、離婚證以及永川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等材料。
當月24日,雙方以13.36萬元的價格成交,當天即到房管部門申請過戶。15天后,吳女士拿到了印有自己名字的房產證。
終于有了自己的窩,劉女士甭提多高興了,“有了房子,我和丈夫的‘造人’計劃也可以付諸實施?!?
吃驚 原房主要我還房子
劉女士買房的錢,一部分是向親朋借的,還有4萬塊是按揭。為了還債,她南下珠海打工,房子交給婆婆看管。隨后發生的事卻讓她始料未及。
2007年春節,回永川過年的她突然接到原房主阮女士的電話。阮女士表示,房屋的買賣并未得到她的授權,是她的朋友趙某找人冒名辦理的委托書,又私拿她的房產證和戶口證明賣房,這套房子應該還給她。
劉女士非常吃驚,但她認為,房產證已換成自己的名字,這證明交易是符合規定的。
苦悶 工作生活全部打亂
2007年5月,阮女士以委托書系偽造為名,向法院起訴。吳女士感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連忙從珠海趕回來應訴。
“打這場官司,前后花了兩年多時間?!彼f,為了應付官司,她在珠海的工作斷斷續續,兩年換了五六個單位,請律師、自己的交通費等也花去了2萬多元。
今年11月16日,永川區法院判定,因公證書存在瑕疵,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吳女士應將房產返還給阮女士。
花一生的積蓄買的這套房,錢花了,房子卻沒了。吳女士說:“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經過公證處、房管局、銀行等多個部門審核過的買賣手續,為何到頭來卻全都不作數了?!?
重慶經博律師事務所律師連毅表示,對于新開發的商品房,二手房買賣存在更多的風險,更應引起買房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