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適用于舊房地產(chǎn)的基本公式
在舊房地的情況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
舊房地價格=土地的重新取得價格或重新開發(fā)成本+建筑物的重新購建價格-建筑物重新購建價格
在上式中,必要時還應扣除由于舊建筑物的存在而導致的土地價值減損。
在舊建筑物的情況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
舊建筑物價格=建筑物的重新購建價格-建筑物的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