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2頁
挖方路基
一、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首先,我們將對設計文件進行全面熟悉,并會同設計代表進行現場核對和施工調查,發現問題并提出修改意見。在路基開工前,我們還將進行施工測量,其中包括中線及其高程的測量,水準點導線點復測與增設,橫斷面檢查與補測。為了便于施工,我們將根據路線中樁,設計圖表定出路基邊線,路塹頂,棄土堆等具體位置,確定出路基輪廓。
二、土石方開挖施工方法
1.路基場地清理
A)路基開工前首先對圖紙所示的各類植被、垃圾、有機雜物等進行現場核對和補充調查,發現與圖紙不符,及時報告監理工程師核查。
B)將公路用地范圍內的所有植被、垃圾、有機雜物等和原地面頂部20CM范圍內草皮和表土進行砍伐和清除運走,符合設計圖紙及監理工程師的要求。
C)所有清除的雜物均放在路基用地范圍以外不防礙施工的設計指定位置作備用或廢棄,以堆放穩定、不干擾交通和污染環境、整齊美觀為原則。
D)清理完畢后,將遺留下的坑穴用監理工程師同意的材料填平夯實,檢查合格后即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路基土方開挖:
A)開挖采取自上而下分層開挖,不得亂挖或超挖。開挖時如發現土層性質有變化時,應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邊坡,并及時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B)根據開挖地段的路基中線,標高和橫斷面,精確定出開挖邊線,并提前作出截、排水設施,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間的臨時排水設施盡量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
C)路基開挖逐層施工,土方開挖以挖掘機配自卸式汽車進行挖運。開挖棄方在指定的棄土場進行棄置,若棄土場不能滿足棄方要求時,應盡早重新選擇棄土位置并修改相應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批準,但棄土場的位置不能選在沿江、沿山坡和其它圖紙規定不能橫向棄置廢方的開挖路段。
D)居民區附近的開挖應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居民區住房及居民和施工人員的安全,并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臨時便道或便橋。
E)開挖中要注意邊坡的整修,避免邊坡不順,而當發現土層性質變化時,將及時修改開挖邊坡,并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F)挖方標高應按照設計標高開挖避免超挖,挖好的土石方路塹30CM范圍內的壓實度以JTJ051-93重型擊實試驗標準進行檢驗,其壓實度均不應小于95%,若不符合則進行翻松碾壓,使壓實度達到要求。若挖方路床以下土質不良時,將按圖紙所示或監理工程師指示的深度和范圍,采取挖除,換填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并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