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3頁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采取邀標、議標方式招標的項目和對境外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和采用合資、合作、獨資方式融資的公路項目,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1997年1O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