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哪些企業必須進行清潔生產審核?審核辦法由誰制定?
《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超過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應當定期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
污染物濃度超標的企業應當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這是因為,污染物濃度達標是長期的環境執法中提出的基本要求。污染物濃度超標意味著環境質量可能受到嚴重的影響,從而使生態系統和人體健康受到影響。因此,污染物濃度超標的企業應當進行清潔生產審核。
污染物排放總量超標的企業,也應當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這是因為,長期的實踐表明,只要求濃度達標是不夠的。在許多情況下,即使污染物排放濃度達標了,由于污染物數量巨,仍可能造成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巨危害。因此,近年來我國又提出了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達標的要求。達不到此要求的企業,有必要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找出存在的問題,從而通過清潔生產措施,減少污染排放,滿足總量控制目標。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也應當定期實施清潔生產審核。這是因為,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都有可能使有毒有害物質擴散到環境中,從而嚴重影響生產工人的身體健康,或對周圍環境中的生態系統成分和人體健康產生有害影響。
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八條&&,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由國務院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由國家經貿委牽頭制定這個辦法的原因是:第一,國家經貿委對于工業生產及其相關問題非常熟悉;第二,清潔生產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工業生產領域;第三,長期以來,全國的清潔生產工作由國家經貿委負責,有比較好的工作基礎。
國家環保總局一直負責全國的環保執法工作,了解企業的污染排放、達標情況等。因此,由國家經貿委牽頭,會同國家環保總局制定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是非常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