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摘要:
一、垃圾問題是技術問題還是管理問題
我國的垃圾處理行業近30年的發展積累了很多經驗和教訓。但是遺憾的是這些成功經驗沒有形成供行業分享的財富;教訓也隨著官員、企業、項目的更迭而銷聲匿跡。
對于技術選擇認識的混亂長期困擾著改革發展中的行業。由于技術選擇導致項目失敗的案例很多,行業內部關于技術選擇的爭論也從來沒有停止。
2003年以來,作為市政公用事業一部分的城市垃圾處理領域,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下,市場化改革和產業化發展逐步展開,但是產業化發展中遇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挑戰,市場化操作中也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畸形。
垃圾處理行業存在一種奇怪的爭論,政府管理人員把城市垃圾處理行業的問題更多地歸咎于技術問題;相反,研究機構人員把行業問題更多地歸咎于管理問題。
是什么因素造成了制約著行業的改革與發展的分歧、爭論與迷惑?
二、 垃圾處理是一個綜合性的服務體系
垃圾處理總體上屬于環境服務業,而且是社會性很強的環境服務業。在中國缺乏資金、快速建設和發展的特殊背景下,往往容易忽略垃圾行業的本性,過多關注垃圾處理中的資金、工程和技術問題。
從另一種意義上說,垃圾行業又是管理和技術相結合的物流管理。由于垃圾本身是所有的消費品經過消費后產生的廢物,垃圾從產生到收集、回收和處理的整個管理過程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物流過程,需要管理和技術的緊密協調。發達國家所實施垃圾分類收集,就是一種對于垃圾不同組分物流的分類管理,分類后采用的處理技術也是針對各類垃圾特性發展而來。
理解垃圾處理的服務業特征十分重要。具體的處理技術只是實施無害化、減量化等服務的具體措施,而不是全部,有些時候甚至不是核心環節。
垃圾問題始于垃圾的產生,止于垃圾最終處置,垃圾問題是一種綜合性的服務體系。從計劃經濟時代下政府的事業單位,到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市場化運作的企業,都是為了給社會提供的一種環境服務。兩種經濟體制過渡期,服務的形態、監管形式、資源配置的方式等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并不改變垃圾處理作為環境服務業的產業性質,也不能免除政府始終肩負的法律責任。
但是,在目前全面推進市場化改革的背景下,垃圾行業作為準公共產品的特性,使得政府的責任主體的責任承擔形式發生變化,引入社會主體承擔這種責任的實施。公用事業民營化理論認為,公共物品的提供可以由企業來承擔,目的是為了向公眾提供一個設施更加齊全、環保質量更高,運作效率更快的服務體系。垃圾處理技術只是實現綜合性服務的一個環節,這個環節除了本身具有的功能外,更應該體現整個系統的優化問題。這一系統不僅包括了技術的選擇,還有管理、經濟等問題;不僅強調處理單元,也同樣看重收集、清運和最終處置單元,這些綜合因素的協同水平將決定整個系統的成敗。同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垃圾管理的理念也在發展,源頭管理和減量化的理念極大地影響垃圾處理技術的需求和發展。
國內習慣于用垃圾處理來概括整個垃圾問題的解決,但是,在解決垃圾問題的整體行動中,整體戰略和政策因素,以及管理過程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影響技術的發展和應用。
因此,迷失產業的本性會使產業某個單元權重非理性膨脹,以至于用某個單元的優劣來左右對整個系統優劣的判斷,這或許是垃圾處理技術路線長期爭論的關鍵所在。
每項垃圾處理技術都有其適用性,這些技術離開其所依托的支撐體系將失去評價的平臺和基礎。現在,國內大量泛濫的正是單一技術或工藝路線的比較,在界限沒有確定、監管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局部指標的比較試圖獲得整體的認可顯然意義不大。
比如,焚燒邊界條件的確定很模糊,對于飛灰、滲濾液到底由誰處理?上網電價如何確定?監管是否到位?……,在這些重要因素沒有完全明確和落實的情況下,各地焚燒處理的費用不具有可比性,有40多元/噸的,也有200多元/噸的,差別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