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監理質量控制復習重點二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于質量因素而導致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
包括:(1)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2)由于勘察設計、施工等過失造成的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3)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加固補強、返工或報廢,且經濟損失額達到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級別的重大質量事故。(這里可能出選擇題)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分類直接經濟損失重傷死亡
一級重大質量事故≥300萬元―≥30人
二級重大質量事故100萬元≤C<300萬元―10―29人
三級重大質量事故30萬元≤C<100萬元20人以上3―9人
四級重大質量事故10萬元≤C<30萬元3―19人≤2
「復習提示3」
質量事故處理依據分四類,要注意它們的層次和一些常用文件的所屬層次,尤其要注意前三類文件和第四類文件相比較的典型特點:與特定工程能夠密切相關,也就是說是工程實際發生的,每個工程的這三類文件都不一樣。第4類文件相關的建設法規具有很高的權威性、約束性、通用性和普遍性。
質量事故處理程序要熟悉書上的程序框圖,注意區別不同類別的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的管理機構的差別,注意區別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涉及到各方的職責。
「復習提示4」
1.保修期限是必須要掌握的,要注意的是供熱與供冷系統,是2個采暖期、供冷期,而不是2年。剩下的三項就容易記憶了,主體和基礎保修期限是最長的,為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一般也稍長一些,為5年;涉及到管線(電氣管線、給排水管線)、設備安裝和裝修的時間稍短為2年。
2.保修范圍也是重點,要注意都有哪些項目在保修范圍之內。
3.保修責任近幾年在案例分析中有所涉及,這個責任分成兩塊:一個是維修責任,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質量問題,施工單位都有維修義務;一個是經濟責任,誰的責任誰承擔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責任按照國家政策分擔。
4.還有要注意的是保修期限(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相關法規中涉及的規定也要熟悉:《建筑法》第62條、第75條、第80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2條、第39-42條、第66條;《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第5、8條。
「復習提示5」
在監理工程師考試的教材中共涉及到七種質量統計分析的方法,復習的時候要把握關鍵詞,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其用途總結如下:
(1)統計調查(分析)表――粗略對質量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粗略分析質量狀態,與分層法結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