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孟加拉帕克西大橋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孟加拉 PUBNA 地區的恒河上,是帕克西大橋與河道整治工程的組成部分。該工程自 2000 年 9 月開始設備調遣,到 2004 年 4 月全面竣工,共計完成產值 3500 萬美元。該工程能夠順利竣工,施工期間的合同管理與技術管理工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現介紹幾個典型事例,供業內同行探討。
一、工程簡介
帕克西河道整治工程系帕克西大橋項目的一個分部工程,工程內容主要是兩岸邊跨橋梁下的河道整治與防護。整治與防護的長度約為 600 米/側,其平面布置情況是梁中心線上游約為 200 米,下游約為 400 米,另外尚有 DAMUKDIA 和 SARA 兩處防護施工任務以及引橋道路基填筑等幾項工程。
帕克西大橋項目合同總標價為 1.269 億美元,其中河道治理工程總造價為 3364 萬美元 (其中外匯部分為 60%)。合同工期為 1095 天,維修期為 365 天。工程師發布開工令日期為 2000 年 8 月 17 日,工程施工期限從簽約之日開始計算,工程完工日期為 2003 年 8 月 16 日。
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工作內容有:疏浚與吹填 302 萬立方米;土工布以及土工布沉排鋪設 243,000 平方米;護坡與護坦拋石 51.05 萬立方米;混凝土預制塊鋪砌 1.75 萬立方米;陸上土方填筑 70 萬立方米;另外還有植草、植樹等工作內容。
項目的資金來源是日本海外經濟合作基金 (OECF)。項目咨詢為美國 PARSONS BRINCKER HOFF 國際咨詢公司和新西蘭 WORLEY 國際咨詢有限公司等 5 家單位組成的聯營體。項目業主為孟加拉國交通部公路管理局。
二、合用管理
合同是各方開展工作的依據,對于超出原合同之外的工作,一般情況下,承包人和業主采取的首要步驟就是將其變成合同的一部分。即通過變更指令明確合同各方在該項任務上的責任與義務。合同管理工作是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合同范圍不清會產生權利、義務模糊,這種模糊有可能導致項目管理過程中多做了額外的工作,而得不到應有的付款。
在本項目的實施中,我們嚴格合同管理,除了常規性的合同規定做到熟記于心外,對于影響金額較大,以及對工程施工影響較大的,通過熟讀合同,從合同中尋找依據,進而使施工和付款朝著對我們有利的方向發展,為項目順利實施奠定堅實的基礎。
1. 西岸護坦底高程的變更
西岸護坦的底高程在不同的投標圖紙中,標示各不相同,一為 -15 米,一為 -10 米。這個問題在投標過程中沒有人進行澄清。工程中標后,我們進一步研究合同,發現合同中除了施工圖紙外還有多處描述,而且規定也是矛盾的,為此,我們和咨詢進行了長達兩年的爭論,甚至不惜下決心進行重大的計劃調整,最后在對我們有理有利的情況下,咨詢將其修改成了 -10 米,該設計高程的修改并不影響設計功能的發揮,但卻極大地方便了施工,增加了邊坡穩定的安全系數,為我們在一個枯水季節完成該項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否則,我們不但要投入更大的費用購置深水清淤的專用設備,而且很難確保在一個枯水季節完成該處的施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