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程序
1.確定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成立項目監理機構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性質、業主對監理的要求,委派稱職的人員擔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偙O理工程師是一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總負責人,他對內向監理單位負責,對外向業主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在組建項目監理機構時,應根據監理綱內容和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內容組建,并在監理規劃和具體實施計劃執行中進行及時的調整。
2.編制建設工程監理規劃(見第六章)
3.制定各專業監理實施細則(見第六章)
4.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監理工作的規范化體現在:
?。?)工作的時序性;
(2)職責分工的嚴密性;
?。?)工作目標的確定性 .
5.參與驗收,簽署建設工程監理意見建設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監理單位應在正式驗交前組織竣工預驗收,并應參加業主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監理單位意見。
6.向業主提交建設工程監理檔案資料監理單位向業主提交的監理檔案資料應在委托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
7.監理工作總結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從兩方面進行監理工作總結:
(1)向業主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
?。?)向監理單位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