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 1.特點
所謂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是指業主將全部設計或施工任務發包給l個設計單位或1
個施工單位作為總包單位,總包單位可以將其部分任務再分包給其他承包單位。
2.優點
(1)有利于建設工程的組織管理,有利于業主的合同管理,協調工作量減少。
(2)有利于投資控制。總包合同價格可以較早確定,并且監理單位也易于控制。
(3)有利于質量控制。既有分包單位的自控,又有總包單位的監督,還有工程監
理單位的檢查認可。
(4)有利于工期控制。
3.缺點
(1)建設周期較長。不僅不能將設計階段與施工階段搭接,而且施工招標需要的時
間也較長。
(2)總包報價可能較高。競爭相對不甚激烈,總包單位都要在分包報價的基礎上
加收管理費向業主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