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設計原則 (1)集權與分權統一的原則。任何組織都不存在絕對的集權和分權。在項目監理機構中,所謂集權就是總監理工程師掌握所有監理權,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只是其命令的執行者;所謂分權是指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各自管理的范圍內有足夠的決策權,總監理工程師主要起協調作用。
(2)專業分工與協作統一的原則。分工就是將監理目標分成各部門以及各監理工作人員的目標、任務。協作就是明確組織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和各部門內部的協調關系與配合方法。
(3)管理跨度與管理層次統一的原則。管理跨度與管理層次成反比例關系。應該在通盤考慮影響管理跨度的各種因素后,在實際運用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管理層次。
(4)權責一致的原則。在項目監理機構中應明確劃分職責、權力范圍,做到責任和權力相一致。
(5)才職相稱的原則。應使每個人的現有和可能有的才能與其職務上的要求相適應,做到才職相稱,人盡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
(6)經濟效率原則。應組合成最適宜的結構形式,實行最有效的內部協調,使事情辦得簡潔而正確,減少重復和扯皮。
(7)彈性原則。組織機構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具有一定的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