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目標控制的前提工作
目標控制的前提工作:一一是目標規劃和計劃;二是目標控制的組織。
1.目標規劃和計劃
目標規劃和計劃越明確、越具體、越全面,目標控制的效果就越好。
(1)目標規劃和計劃與目標控制的關系。
目標規劃需要反復進行多次,這表明目標規劃和計劃與目標控制的動態性相一致。
隨著建設工程的進展,目標規劃需要在新的條件和情況下不斷深入、細化,并可能需要對前一階段的目標規劃作出必要的修正或調整。由此可見。目標規劃和計劃與目標控制之間表現出一種交替出現的循環關系。
(2)目標控制的效果在很程度上取決于目標規劃和計劃的質量。
應當說,目標控制的效果直接取決于目標控制的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將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及采取控制措施的時間是否及時等。但是、雖然目標控制的效果是客觀的,而人們對目標控制效果的評價卻是主觀的,通常是將實際結果與預定的目標和計劃進行比較。如果出現較的偏差,一般就認為控制效果較差;反之,則認為控制效果較好。從這個意義上講,目標控制的效果在很程度上取決于目標規劃和計劃的質量。因此,必須合理確定并分解目標,并制定可行且優化的計劃。
計劃不僅是對目標的實施,也是對目標的進一步論證。計劃是許多更細、更具體的目標的組合。制定計劃首先要保證計劃的技術、資源、經濟和財務可行性,還應根據一定的方法和原則力求使計劃優化。對計劃的優化實際上是作多方案的技術經濟分析和比較。計劃制定得越明確、越完善,目標控制的效果就越好。
2.目標控制組織
目標控制的組織機構和任務分工越明確、越完善,目標控制的效果就越好。為了有效地進行目標控制,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組織工作:
(1)設置目標控制機構;
(2)配備合適的目標控制人員;
(3)落實目標控制機構和人員的任務和職能分工;
(4)合理組織目標控制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