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監理工程師注冊制度是政府對監理從業人員實行市場準人控制的有效手段。監理工程師經注冊,即表明獲得了政府對其以注冊監理工程師名義從業的行政許可,因而具有相應工作崗位的責任和權力。僅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沒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的人員,則不具備這些權力,也不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