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0-29 共1頁
下列財產(特別注意的兩種)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抵押的效力
抵押合同應辦辦理登記的,以登記之日起生效。其他以簽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