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1-15 共1頁
⑴。遵守法律、法規,嚴格依照相關的技術標準和委托監理合同開展工作。
⑵。恪守職業道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⑶。執業中保守委托單位申明的商業秘密。
⑷。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及以上單位執行業務。
⑸。不得出借《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⑹。接受職業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