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102070 利潤的核算
lZl02071 掌握利潤的計算
一、利潤的概念
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
二、利潤的計算
根據 2006 新的《企業會計標準》,利潤表分為: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三個不同的計算口徑。
( 一 ) 營業利潤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一營業成本( 或營業費用) 一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管理費用一銷售費用一財務費用一資產減值損失十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為負) 十投資收益 ( 損失為負)
( 二 ) 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十營業外收人一營業外支出
( 三 ) 凈利潤
凈利潤 = 利潤總額一所得稅費用
lZl02072 掌握所得稅費用的確認
一、所得稅概念
所得稅是根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后的余額。
二、所得稅的計稅基礎
( 一 ) 暫時性差異
2006 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企業采用債務法中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對所得稅進行會計處理。
按照資產負債表債務法 , 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 , 應當分別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和負債的計稅基礎。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稱為暫時性差異。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所得稅適用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 =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適用稅率
遞延所得稅費用 =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和計量
所得稅費用( 或收益 )=當期所得稅十遞延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收益 )
lZl02073 了解利潤分配的核算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和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所進行的分配。
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分配順序如下所述:
一、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所得稅前的利潤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最長不得超過 5 年,5 年后用稅后利潤彌補。
二、提取企業公積金
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 ( 或減去年初未彌補的虧損 )和其他轉人后的余額 , 為可供分配的利潤。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為當年實現凈利潤的 10%
2. 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一般為當年實現凈利潤的 5%—10%
三、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或股利 可供分配的利潤減去應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等后 , 即為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1. 應付優先股股利。
2.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3. 應付普通股股利。
4. 轉作資本 ( 或股本 ) 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潤
企業未分配的利潤( 或未彌補的虧損 ) 在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單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