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42~1Z301043
lZ301042掌握企業資質等級許可制度
在我國,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建設工程企業一一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實行資質等級許可制度。
《建筑法》第13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
1.資質序列
我國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這三類建筑業企業按照各自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其中,施工總承包企業劃分為12個類別,專業承包企業劃分為60個類別,勞務分包企業劃分為13個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各自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木工作業分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二、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
1.工程勘察企業資質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
2.工程設計企業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分為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工程設計專項資質。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只設甲級;
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并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劃分為若干工程類別。
甲級工程監理企業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級工程監理企業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二、三等工程;丙級工程監理企業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三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