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1-30 共2頁
建筑工程造價的構成;建筑工程造價的控制;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應用;建筑工程合同價款的確定與調整;建筑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計算;建筑工程竣工結算的確定與調整;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的構成;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方法的應用;材料采購和保管;施工機械設備配置的方法;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生產能力;勞務用工管理;勞動力配置的方法。
【分析預測】
(1)根據所提供的材料,計算某工程的合同價款,其計算依據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
(2)根據所提供的材料,分析建設工程合同采用的是計價方式為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還是成本加酬金合同。
(3)根據所提供的材料,計算建設工程合同的預付款、承包商應得到的進度款,在計算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4)根據所提供的材料,計算綜合單價,并計算竣工結算價款。
(5)根據所提供的材料,計算費用偏差、進度偏差、費用績效指數、進度績效指數,并對其加以分析。
(6)建筑工程施工投資管理的內容經常與建筑工程施工進度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內容結合而出案例分析題。
(7)根據所提供的材料,分析判斷建筑工程施工機械設備和勞動力管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考題回顧】
【2010年度考試真題】
某商業用房工程,建筑面積15000m2,地下1層,地上4層,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工程工期自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工程承包范圍為圖紙所示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合同造價中含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120萬元。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2009年5月12日,工程所在地區發生了7.5級強烈地震,造成施工現場部分圍墻倒塌,損失6萬元;地下一層填充墻部分損毀,損失10萬元;停工及修復共30d。施工單位就上述損失及工期延誤向建設單位提出了索賠。
事件2:用于基礎底板的鋼筋進場時,鋼材供應商提供了出廠檢驗報告和合格證,施工單位只進行了鋼筋規格、外觀檢查等現場質量驗證工作后,即準備用于工程。監理工程師下達了停工令。
事件3:截止2009年8月15日,建設單位累計預付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共計50萬元。
事件4:工程竣工結算造價為5670萬元,其中工程款5510萬元,利息70萬元,建設單位違約金90萬元。工程竣工5個月后,建設單位仍沒有按合同約定支付剩余款項,欠款總額1670萬元(含上述利息和建設單位違約金),隨后施工單位依法行使了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事件5:工程竣工后,項目經理按“制造成本法”核算了項目施工總成本,其構成為直接工程費4309.20萬元,措施費440.80萬元,規費11.02萬元,企業管理費332.17萬元(其中,施工單位總部企業管理費為220.40萬元)。
【問題】
1.事件1中,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分別說明理由。
2.事件2中,施工單位對進場的鋼筋還應做哪些現場質量驗證工作?
3.事件3中,建設單位預付的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的金額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4.事件4中,施工單位行使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可獲得多少工程款?行使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起止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5.按“制造成本法”列式計算施工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項目施工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