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已經深刻地認識到了色彩在室內設計中的作用,大膽的運用色彩來調節空間的環境氣氛,烘托室內的氣質,創造舒適的室內環境以利于身心狀態的調節。
材料在心理環境中的運用
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質感表現和各具特色的構造細部,可以渲染及強化室內的環境氣氛以影響人的心理。在創造空間時應對表層選材和處理十分重視,強調素材的肌理,暗示動能性。這種過濾的空間效果具有冷靜的、光滑的視覺表層性,它牽動人們的情思,使生活在其中的人具有潛在的懷舊與聯想,回歸自然的情緒得到補償。在造型純凈化、抽象化的過程中,創造新的肌理效果,以及人們對這些肌理效果的心理效應已成為現代室內環境設計中刻意追求的部分。例如利用帶有古樸色彩的材料及濃郁地方色彩的裝飾細部與線腳來使人們對環境喚起一種“熟悉”的感覺,觸景生情,尋找認同感。
光影在心理環境中的運用
現代室內光環境的設計中,光不僅起照明的作用,而且還是界定空間、分割空間、改變室內空間氛圍的重要手段,同時光還表現一定的裝飾內容、空間格調和文化內涵,趨向于實用性及文化性的有機結合,成為建現代裝飾環境的一個重要因素。
光和影的襯托給人們提供了愉悅的視覺刺激,是營造室內氣氛與創造意境的“特殊材料”。安藤忠雄認為:光和影能給靜止的空間增加動感,給無機的墻面以色彩,能賦予材料的質感更動人的表情。由于光的功能是多元化的,現代室內光環境的設計內容在深度和廣度上表現出多層次、多方面的特性,通過各種設計手段創造某種環境氣氛、制造某種情調、實現特定的構思,完成有意境的環境設計,滿足人的心理需求和精神消費。例如通過燈光與環境的結合設計限定出不同的功能空間,區分了會談區與公共區;在簡潔的居室空間中利用光線來突出陳設品的精致與美麗,充分運用“圖底關系”來強調畫面,重點突出一個個的展品;通過光線的合理運用,改變了環境的固有色給人視覺帶來的單調性,劃分并營造出一個優雅的環境氛圍,使人對空間產生無限的遐想。
結語
任何的室內環境都存在于一個具體的社會大環境中,它不是一個孤立的、自成的體系,而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室內環境設計應符合人們的行為模式和心理特征,滿足使用者的個性與環境的相互協調。約翰。波特曼說:“如果我能把感官上的因素融匯到設計中去,我將具備那種左右人們如何對環境產生反應的天賦感應力,這樣,我就能創造出一種為人們所能直覺感到的和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