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土地使用證;
2、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權屬證明;
3、權利人身份證明材料: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②組織機構代碼證;③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④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供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變更證明文件:①名稱變更證明文件:自然人提交戶籍部門的姓名變更證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的名稱變更批準文件;②地址變更證明文件:自然人提交戶籍部門開具的地址變更證明文件或戶籍部門發出的能夠證明其地址變更了的有效證件;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開具的地址變更證明文件或發出的能夠證明其地址變更的有效證件;機關法人和其他的事業單位提交該機關、單位的更址聲明或更址通知書;③土地用途變更的批準文件:國有土地用途變更應提交城市規劃部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等有批準權的部門批準用途改變的文件,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途變更還應提交與政府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的用途發生變更的,應提交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用途改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