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凡是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