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2011年招標師考試大綱和教材變化不大,具體請參照以往考試大綱
按照2007年4月30日,原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的《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7]63號)的有關要求,為落實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制度,切實做好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科學評價招標采購技術人員的職業能力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成立了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專家委員會負責組織編寫《全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
二、《考試大綱》說明
《考試大綱》共分四科《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招標采購專業實務》、《招標采購案例分析》。其中,《招標采購案例分析》是綜合運用《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招標采購專業實務》三科專業知識,檢驗應試人員對招標采購活動應用招標采購相關理論、法律知識對招標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系統分析、原因判斷和提出解決辦法的綜合能力,故不設有明確考點。
2009年招標師考試大綱匯總 | |
1 | 2009年招標師《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考試大綱 |
2 | 2009年招標師《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考試大綱 |
3 | 2009年招標師《招標采購與志業實務》考試大綱 |
4 | 2009年招標師《招標采購案例分析》考試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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