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項目管理組織
大綱要求:
1.掌握項目組織結構分解以及不同組織結構類型的適用范圍,依據項目管理特點和需求選擇適用的組織結構。
1.3.1項目組織方式(掌握)
(1)項目式組織:是指自身擁有管理項目所必需的全部資源,項目之間具有相對獨立性,項目團隊成員全職為一個項目工作。在該組織中,上級對下級的管理是直線式的。
適用范圍:
1)未設立專業職能部門;
2)實施的項目性質單一;
3)項目技術及管理比較簡單。
優點:關系單一,決策迅速,部門與人員責權明確。
缺點:管理水平取決于個人水平,有時易造成人浮于事。另外,相同的崗位重復設置,造成資源浪費。
(2)職能式組織:是指按照專業劃分、設定部門等。在該組織中,上級對下級的管理是通過職能部門完成的。
適用范圍:
1)已具有專業職能支持體系;
2)同一時期存在多個專業類似項目;
3)項目運行規律,變更少;
4)項目實施期較短。
優點:職能機構往往是分工細化的產物,故專業水平較高。
缺點:整個機構內體系復雜,多頭負責,較難在專業間協調。
(3)矩陣式組織。主要是項目經理與職能經理的權限劃分,又分為強矩陣式和弱矩陣式。
適用范圍:
1)已設立專業性職能組織體系;
2)項目實施時間長,內部協調工作困難。
(4)強矩陣式組織:項目經理具有較大的權限,發出指令性計劃任務,職能部門提供咨詢參考性建議。
適用范圍:
1)項目規模大;
2)外部環境復雜,協調困難;
3)項目經理及團隊能力強。
強矩陣式組織是一種項目部雖需要接受上級組織職能部門的指導,但本身仍處于項目管理主導的組織方式。
(5)弱矩陣式組織:項目經理發出的是請求,職能部門提出的指導性建議,一般項目經理應采納。
適用范圍:
在矩陣式組織結構適用的范圍中,與強矩陣式的情況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