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5頁
(一)固定資產概念與特征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二)固定資產確認:
固定資產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在實務中,判斷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主要依據與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給了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注意:
(1)企業對于已達到預定可適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前,需要根據工程預算、工程造價或者工程實際發生的成本資料,按估計價值確定固定資產的成本,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2)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3)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三)固定資產的分類
1.按經濟用途分類,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
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于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浴室、理發室等使用的房屋、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2.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等綜合分類,分為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指在經營租賃方式下出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土地、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七類。
(四)固定資產的核算-賬戶設置
1.“固定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所有固定資產的原價。借方登記企業增加的固定資產的原價,貸方登記企業減少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固定資產的原價。
2.“累計折舊”科目是“固定資產”的調整科目,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數額。貸方登記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方登記處置固定資產轉出的累計折舊,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累計數。
3.“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為建造或修理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各項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包裝固定資產新建工程、改擴建工程、修理工程等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以及改擴建工程等轉入的固定資產凈值。借方登記企業各項在建工程的實際支出,貸方登記完工工程轉出的實際支出,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完工的工程實際成本。
4.“工程物資”科目核算企業為在建工程而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借方登記購入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領出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
5.“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及其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借方登記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和發生的費用等,貸方登記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承擔的損失等,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清理完畢固定資產的凈值以及清理凈收入(清理收入減去清理費用)。
二、取得固定資產的核算(外購、建造)
(一)外購固定資產
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包括增值稅)、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