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超過了原先的估計,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或者使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或者使產品成本實質性降低,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其增計后的金額不應超過該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在對固定資產發生可資本化的后續支出時,企業應將該固定資產的原價、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和減值準備轉銷,將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發生的可資本化的后續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資產發生的后續支出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在后續支出資本化后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不超過其可收回金額的范圍內,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 再有,若后續支出屬固定資產重要組成部分,則應將后續支出單獨計價,并按固定資產預計后續的使用年限計提折舊;若后續支出屬固定資產非重要組成部分,則后續支出與固定資產一并計價,重新測算使用年限,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