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產組的基本概念及其認定
通常對于減值資產的認定,應當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但是,當企業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時,則應當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所謂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于其它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可見,資產組的認定應當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于其它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同時,在認定資產組時,應當考慮企業管理層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方式(如是按照生產線、業務種類還是按照地區或者區域等)和對資產的持續使用或者處置的決策方式等。如果管理層按照生產線來管理企業,可以將各生產線作為生產組;如果管理層按照業務類型來管理企業,可將各類業務中所用的資產作為一個資產組;如果按照區域來進行企業的監管,可將各區域所使用的資產作為一個資產組。幾項資產的組合生產的產品(或者其他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這些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均供內部使用,也應當在符合以上規定的情況下,將這幾項資產的組合認定為一個資產組。很多情況下,企業資來采集者退散
[例]某公司在甲、乙、丙三地擁有三家分公司,其中丙分公司是上年吸收合并的公司。這三家分公司的經營活動由一個總部負責運作。由于甲、乙、丙三家分公司均能產生獨立于其他分公司的現金流入,所以該公司將這三家分公司確定為三個資產組。2006年12月1日,企業經營所處的技術環境發生了重大不利變化,出現資產減值跡象,需要進行減值測試。假設總部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500萬元,能夠按照各資產組賬面價值的比例進行合理分攤:甲分公司的資產的使用壽命為10年,乙、丙分公司和總部資產的使用壽命為20年。減值測試時,甲、乙、丙三個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分別為1000萬元、1500萬元和2000萬元(其中合并商譽為150萬元)。該分公司計算得出甲分公司資產的可收回金額為2190萬元,乙分公司資產的可收回金額為1560萬元,丙分公司資產的可收回金額為2000萬元。
對以上公司的資產減值測試,應按下列步驟處理:首先,將總部資產分配至各資產組。由于資產組的使用壽命不同,不能直接按其賬面價值分配總部資產,而應根據各資產組的使用壽命對各資產組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按照各資產組調整后的賬面價值來分配總部資產。乙和丙資產組的使用壽命是甲資產組使用壽命的兩倍,則分配的總部資產的賬面價值為8000萬元(1000+2×1500+2×2000)。這樣,可計算出總部資產分配各資產組的數額和分配后各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其次,對比各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和預計可收回金額,進行資產組減值測試,具體見表1所示。
最后,將各資產組的減值額在總部資產和各資產組之間進行分配。乙資產組減值額分配給總部資產的數額為137.05萬元(502.5x562.5÷2062.5),分配給乙資產組本身的數額為365.45萬元(502.5x1500÷2062.5);而丙資產組中的資產減值額先沖減商譽150萬元,余下的分配給總部和丙資產組。分配給總部的資產減值為163.64萬元(600x750÷2750),分配給丙資產組本身的數額為436.36萬元(600x2000÷2750)。會計分錄為借記“營業外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計提減值準備的,不得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