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什么口徑的企業收益作為收益法評估企業價值的基礎,首先應服從企業價值評估的目的和目標,即企業價值評估的目的和目標是評估反映企業股東全部權益價值(所有者權益的凈資產價值)還是反映企業所有者權益及債權人權益的投資資本價值,或企業整體(總資產)價值。其次,對企業收益口徑的選擇,應在不影響企業價值評估目的的前提下。選擇最能客觀反映企業正常盈利能力的收益額作為對企業進行價值評估的收益基礎:對于某些企業,凈現金流量就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獲利能力對于另一些企業,息前凈現金流量可能更能反映企業的獲利能力。 直接法:如果企業評估的目標是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凈資產價值),使用凈現金流量最為直接,即評估人員直接利用企業的凈現金流量評估出企業的凈資產價值來。
間接法:評估人員也可以利用企業的息前凈現金流量首先估算出企業的整體(總資產)價值,然后再從企業整體(總資產)價值中扣減掉企業的全部負債(實際應為減掉全部含息債務)得到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凈資產價值)。是運用企業的凈現金流量直接估算出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凈資產價值),還是采用迂回的方法先估算企業的整體(總資產)價值,再估算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凈資產價值),取決于是企業的凈現金流量或是企業的息前凈現金流量更能客觀地反映出企業的獲利能力。掌握收益口徑和表現形式與不同層次的企業價值的對應關系,以及不同層次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是企業價值評估中非常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