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是指法律關系主體違反了法律、法規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或者說是國家專門機關對違法、犯罪行為采取的處分或懲罰措施。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主要有三種: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停Jh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做、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主要有以下兒種:(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我國《刑法》規定了9種具體的刑種,其中包括5種主刑,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4種附加刑,即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