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關系是三方關系,當事人是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相對人;委托合同是雙方關系,當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
(2)代理屬于對外關系,即代理人與相對人或者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委托是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內部關系,即使在委托代理的情形中,委托合同關系也僅存在于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
(3)代理權的授予為單方行為,僅依被代理人的授權即可使代理關系成立;而委托合同的訂立是雙方行為,須經受托人承諾。
(4)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僅僅是委托代理的基礎關系。
(5)代理不必一定以委托合同為基礎,委托合同也不是一定伴隨代理權的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