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一、 概述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通常情況下,企業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
二、會計處理
(一)設置帳戶
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的類別和品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
(二)賬務處理
1.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該投資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 目(利息調整)。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