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三、物權制度
(一)、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權是絕對權。
絕對權和相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指相對的義務人是權利人之外的一切人權利,如所有權,其義務人是不特定的一切人。相對權又稱人權,相對的義務人只是某一個或若干個特定人的權利,如債權。
(二)、物權的種類:
A、自物權(所有權)和他物權
物權又分為自物權與他物權。自物權即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B、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C、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
用益物權
他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物的權利。他物權又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圍內使用、收益的權利。在我國,用益物權主要有下列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鄰地利用權、典權、居住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漁業權、狩獵權、馴養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