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風險管理部門
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固守兩個基本準則:風險管理部門必須具備高度獨立性,以提供客觀的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管理部門不具有或只具有非常有限的風險管理策略執行權。時間操作中,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委員會”既要保持相對獨立,又要互為支持,但絕不能混為一談。
1.風險管理部門結構
(1)集中型的風險管理部門
從全球金融風險管理實踐看,集中型風險管理部門包括了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核心要素:風險監控、數量分析、價格確認、模型創建和相應的信息系統/技術支持。更加適用于規模龐大,資金、技術、人力資源雄厚的大中小商業銀行。
(2)分散型風險管理部門
在某些情況下,商業銀行不需要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部門,因此可以考慮將數據分析、技術支持、價格確認等風險管理職能外包給專業服務供應商。分散型風險管理部門的缺點是,難以絕對控制商業銀行的敏感信息,無法形成長期的核心競爭力和強大的市場定價能力。
2.風險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首先,風險管理部門履行的一個非常具體但卻至關重要職責是監控各種金融產品和所有業務部門的風險限額。商業銀行的每日風險狀況報告和每日收益/損失表是現代商業銀行管理的最重要的兩份報告。
其次,風險管理部門負責核準復雜金融產品的定價模型,并協助財務控制人員進行價格評估。
最后,風險管理部門獨特的地位使其可以全面掌握商業銀行的整齊風險狀況,為管理決策提供不可替代的輔助作用。
3.風險管理所需的專業技能
集中性風險管理部門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方面的主要技能。
(1)風險監控和分析能力
(2)數量分析能力
(3)價格核準能力
(4)模型創建能力
(5)系統開發/集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