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1備付金(匯差資金)用于支付本轄區聯行資金匯差清算的資金。
2準備金(包括二級準備金)根據人民銀行的規定或總行的要求,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存入上級行,由總行統一上存人民銀行,以備人民銀行或總行防范支付風險,統一調度使用的資金.
3各種期限的定期存款,上存上級行以取得一定收益的閑置資金.
4各種期限的拆出資金,按照規定通過內部交易市場拆借給其他同級分支機構的資金,以取得一定收益間歇資金
5各種期限的拆入資金,按照規定通過內部交易市場拆入的其他同級分支機構的資金,以解決一時的支付困難.
6各種期限的借入資金,按照規定通過內部交易市場從上級行借入的資金,以解決信貸資金不足所形成的支付困難
7為提高各分支機構的效益,各分支機構還可以在總行統一認購債券的基礎上,用閑置資金認購債券(長期投資).
8各級分支機構可以其貼現的票據在當地向當地人民銀行辦理再貼現或向其他銀行或本行其他分支機構辦理轉貼現。以解決資金不足,或提高資金運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