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目標:對基層營業網點、要害崗位和重點崗位實施有效監控,嚴格執行帳戶管理、會計核算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防止內部操作風險和違規經營行為,防止內部挪用、貪污以及洗錢、金融詐騙、逃匯、騙匯等非法行為。
1.對存款帳戶實施有效管理,除儲蓄存款外,應定期進行對帳。
2.嚴格執行‘印、押、證’三分管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業務的人員不得同時保管相關的業務單證,使用和管理密押、壓數機的人員不得同時使用或保管相關的印章和單證。
3.對現金、貴金屬、重要空白憑證和有價單證實行嚴格的核算和管理,嚴格執行入庫、登記、領用的手續,定期盤點查庫。
4.建立會計、儲蓄事后監督制度,配置專人負責事后監督,實現業務與監督在空間與人員上的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