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1.托收代付業務
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兩類。
2.代理銀行業務
(1)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
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代理資金結算、代理現金支付、代理專項資金管理、代理貸款項目管理等業務。根據政策性銀行的需求,現主要提供代理資金結算業務和代理專項資金管理業務。
(2)代理中央銀行業務
代理中央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代理財政性存款、代理國庫、代理金銀等業務。
(3)代理商業銀行業務
代理商業銀行業務包括:代理結算業務、代理外幣清算業務、代理外幣現鈔業務等。
3.代理證券業務
①一級清算業務,即各證券公司總部以法人為單位與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之間發生的資金往來業務。
②二級清算業務,即法人證券公司與下屬證券營業部之間的證券資金匯劃業務。
4.代理保險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的種類主要包括:代理人壽保險業務、代理財產保險業務、代理收取保費及支付保險金業務、代理保險公司資金結算業務。
5.其他代理業務
(1)委托貸款業務
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2)代銷開放式基金
背景知識:開放式基金
我國開放式基金的銷售渠道主要包括:基金公司直銷、銀行及證券公司等機構代銷以及新起步的專業銷售經紀公司代銷三個渠道。
(3)代理國債買賣
銀行客戶可以通過銀行營業網點購買、兌付、查詢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電子式)以及柜臺記賬式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