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風險管理
1、銀行風險的種類
銀行風險指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其資產和預期收益受損失的可能性。
分類內容
信用風險(違約風險)指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它幾乎存在于銀行的所有業務當中,因而是銀行最復雜、最主要的風險。
市場風險指因市場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股票價格風險、商品價格風險四類。
操作風險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分為人員、系統、流程、外部事件所引發的四類風險,并由此分為七種表現形式:內部欺詐、外部欺詐、聘用員工做法和工作場所安全性有問題,客戶、產品及業務做法有問題,實物資產損壞,業務中斷和系統失靈,執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不完善。它存在于銀行業務和管理的各個方面,而且具有可轉化性,即可以轉化為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其他風險,因而難以將其與其他風險嚴格區分開來。
流動性風險指無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資產價值不發生損失的條件下及時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從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包括資產流動性風險(指資產到期不能如期足額收回,不能滿足到期負債的償還和新的合理貸款及其他融資需要)和負債流動性風險(指銀行過去籌集的資金特別是存款資金由于內外因素的變化而發生不規則變動,受到沖擊并引發相關損失的可能性)。
國家風險指經濟主體在與非本國居民進行國際經貿與金融往來中,由于他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化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通常債務人所在國家的行為引起。分為政治風險(境外銀行受特定國家的政治原因限制不能把在該國貸款等匯回本國而遭受的風險)、社會風險(由于經濟或非經濟因素造成特定國家的社會環境不穩定而使貸款銀行不能把在該國的貸款匯回本國而遭受的風險)、經濟風險(境外銀行僅僅受特定國家直接或間接經濟因素的限制而不能把在該國的貸款等匯回本國而遭受的風險)三類。
聲譽風險指由于意外事件、銀行的政策調整、市場表現或日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負面結果,可能對銀行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的風險。銀行通常將其看作是對其市場價值最的威脅。
法律風險指銀行在日常經營活動或各類交易過程中,因為無法滿足或違反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要求,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發生爭議/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而可能給銀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因監管措施和解決民商事爭議而支付罰款、罰金或進行懲罰性賠償所導致的風險敞口。
戰略風險指銀行在追求短期商業目的和長期發展目標的系統化管理過程中,不適當的未來發展規劃和戰略決策可能威脅銀行未來發展的潛在風險。其風險主要來自四個方面:銀行戰略目標的整體兼容性、為實現這些目標而制定的經戰略、為這些目標而動用的資源、戰略實施過程的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