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是一種簡單易行的評價人們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作業時的危險性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用與系統風險率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風險大小,這三種因素是: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C——若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
但是要取得這三種因素的科學準確的數據,卻是相當繁瑣的過程。為了簡化評價程序,可采取半定量計值法,給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來評價危險性的大小,D—L×E×C。D值大,說明該作業/系統危險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減少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或減輕事故損失,直至調到允許范圍內。
(1)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當用概率來表示時,絕對不可能的事件發生的概率為0,而必然發生的事件的概率為1。然而,在作系統安全考慮時,絕不發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為地將“發生事故可能性極小”的分數定為0.1,而必然要發生的事件的分數定為10,介于這兩種情況之間的情況指定了若干個中間值,見表3-9。
表3-9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
分數值 |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
分數值 |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
10
6
3
1 |
完全可以預料
相當可能
可能,但不經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0.2
0.1
|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極不可能
實際不可能 |
(2)E——人體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人員出現在危險環境中的時間越多,則危險性越大。規定連續出現在危險環境中的情況的分數定為10,而非常罕見地出現在危險環境中的分數定為0.5。同樣,將介于兩者之間的各種情況規定若干個中間值,見表3-10。
表3—10人體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 |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
分數值 |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
10
6
3 |
連續暴露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1
0.5 |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幾次暴露
非常罕見地暴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