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安全等級評價方法概述
綜合安全等級評價方法是對水產苗種檢疫內容中感官要求、寄生蟲性疾病和細菌性疾病的檢疫結果進行判定的方法。主要運用模糊數學的基本理論,將各隸屬項進行模糊量化,按三種檢測結果分別賦予1、2、4的分值,然后將各隸屬項的分值進行相加,計算出系統綜合評分,根據系統綜合評分的分值來判斷系統的綜合安全等級。
二、水產苗種檢疫結果評分標準
1、感官要求共包含五項指標:
a、活力 b、感光能力 c、體表光潔度 d、傷殘、畸形率 e、死亡率
各項指標的判定結果
感官要求
|
活力
|
感光能力
|
體表
光潔度
|
傷殘畸形率
(≤3%)
|
死亡率
(≤3%)
|
判定結果
|
強
不強
|
敏感
不敏感
|
干凈
不干凈
|
正常
不正常
|
正常
不正常 |
感官要求評分標準:
①五項指標中全部指標符合要求或僅有一項指標未符合要求,則將其評分結果記為1;
②五項指標中其中有兩項或三項指標未符合要求,則將其評分結果記為2;
?、畚屙椫笜酥衅渲杏兴捻椈蛉恐笜宋捶弦?,則將其評分結果記為4。
2、寄生蟲檢測包括對寄生蟲數量的判定及其優勢種類別的鑒定,評分標準為:
?、俳M織內(外)偶見寄生蟲,則將其評分結果記為1;
②組織內(外)容易發現寄生蟲,但寄生蟲數量較少,則將其評分結果記為2;
?、劢M織內(外)極易發現寄生蟲,且寄生蟲數量很多,則將其評分結果記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