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清江隔河巖水電工程
1. 漏電防護,24萬元
2. 纜機搖控指揮系統,15萬元
3. 纜機操作人員培訓,29.2萬元
4. 高邊坡預裂爆破技術,50萬元
5. 腳手架加強技術,480萬元
6. 洞室鋼模臺車,100萬元
7. 其它(包括檢測設備、工具等),100萬元 ,合計:798.2萬元 該工程建安投資為7288萬元,則安措投資比測算為1.l%。
5.2 按固定資產投入測算
依據勞動部有關文件規定,企業安措費應占固定資產投入的10%~20%。為此,分別對葛洲壩(集團)公司三峽工程指揮部,武警水電部隊三峽工程部、水電部三七八聯營公司等施工承包單位的固定資產投入狀況進行了調查。 1. 葛洲壩(集團)公司三峽工程指揮部總固定資產投入為2.6575億元,則安措費投入應為0.26575~0.5315億元。總建安投資為23億元,則安措投資比例測算為1.16~2.32%。 2. 武警水電部隊三峽工程固定資產總投資為2.8億元,則安措資投入應為0.28~0.56億元,總建安投資為22億,則安措費投入比例測算為1.2~2.5%。 3. 水利水電建設三七八聯營總公司三峽工程固定資產總投資為1.2456億元,則安措費投入應為0.125~0.25億,建安總投資為16億元,故安措費投入比例,應為0.78~1.56%。 三單位測算綜合結果平均為1.05~2.l%。
5.3 綜合測算
從上述不同角度測算結果看,水電施工安措補助費占建安投資比例范圍在0.2-2.1%內。在此基礎上,廣泛征求三峽工程有關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意見,確定范圍在0.5~2%為宜。安措補助費按如下比例計算: 建安投資 20億以上;0.5% 10~20億間;0.75% 5~10億間;1% l~5億間;1.5% l億元以下;2%
5.4 安措補助費使用范圍及管理
5.4.1 使用范圍
安措補助費使用范圍如下:
1. 為確保施工安全而進行的課題研究和技術革新;
2. 為實現安全生產而引進的新技術、新工藝、安全裝置及其推廣應用;
3.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等;
4. 為施工安全而采取的技術措施;
5. 施工人員工傷保險;
6. 安全教育、宣傳等;
7. 防塵、噪聲治理等工業衛生技術措施;
8. 其它不可預見的安全、衛生項目費用等。
5.4.2 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的管理
1. 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在施工招投標合同時不計人單價,單列。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掌握使用。
2. 施工承包單位據施工組織要求,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需要開支,可向建設單位申請專項安措費,由建設單位審核批準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