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各市(州)建設(規劃)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關于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以下簡稱《公告》)和《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現將2007年下半年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一)2006年度通過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并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已經批準為注冊城市規劃師,但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進行變更的人員;
(三)以往年度經考試、認定、特許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而未申報或漏報的人員。
二、申報時間:2007年10月22日至2007年11月15日
三、申報材料
(一)初始注冊登記
1、《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申請表》或《注冊城市規劃師登記申請表》(一式2份)。
2、《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聘用單位的聘用合同(至申請注冊登記時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或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變更注冊登記
1、申請人填寫注冊城市規劃師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2、調出單位和調入單位均表示同意,并在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3、《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證》或《注冊城市規劃師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申報程序
1、申請人登陸四川建設人才網(www.scbuilder.com ) 下載“注冊城市規劃師個人申報系統”,進行個人注冊登記信息的錄入,生成申報數據(發送至yangq@scjst.gov.cn) 并打印《申請表》上報所在單位;
2、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簽字蓋章后,匯總數據及相關材料按隸屬關系報各地市(州)建設(規劃)局;中央及省直在蓉單位直接報送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3、各地市(州)建設(規劃)局負責對所屬單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以下內容:
(1)《申請表》所填寫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2)申報材料是否完整,材料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3)申請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的人員須為非公務員。
4、各地市(州)建設(規劃)局對上述需審核內容進行確認,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審核意見另附紙)連同本地區的申報材料匯總后報至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五、費用收取
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收費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的規定執行。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每人每次收取注冊、登記費50元,注冊、登記證書費每人每證10元,報送申報材料時收取,用于上交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和工作支出。
六、有關事宜
1、各類申請表、匯總表及復印件統一采用國際標準A4型紙。
2、申請人通過個人申報軟件填報注冊登記信息后,打印的表格相應欄目內必須有申請人本人簽字。
3、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方式: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建設廳綜合樓7樓;聯系電話:(028)85568345、85551458;
附件:關于在申報注冊登記填寫表格中的注意事項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關于在申報注冊登記填寫表格中的注意事項
1、申報人姓名必須與身份證件一致。
2、工作單位、單位名稱必須與單位公章一致。
3、申報時間、出生日期必須按“年、月、日”的方式填寫。
4、身份證號碼必須準確無誤。
5、單位性質按行政、事業、企業類別填寫。
6、聯系電話需寫明區號。
7、畢業院校名稱及專業必須與畢業證書一致。
8、學歷按研究生畢業、大學本科畢業、專科畢業、中專畢業、高中畢業、高中以下等項填寫。
9、學位按博士、碩士、學士、未獲學位填寫,且應與學歷相對應。
10、所有申報人員的畢(肄、結)業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及注冊人員業績的起止時間按“年、月”的方式填寫。
11、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登記人員按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科級、科級以下填寫;注冊人員按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職稱填寫。
12、通過考試獲取注冊城市規劃資格的人員,獲取時間應填寫所通過的當年考試時間,按“年、月”的方式填寫。
13、申報人員填寫業績時內容應不少于三條。
14、申報人員表格填寫完畢后,必須在本人簽名一欄簽名,否則申報無效。
15、申報表中的“工作單位意見”及“省級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管理機構意見”兩項應據實填寫,不得有缺落項,且負責人應簽字,并蓋相應公章。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應填寫清楚該申報人員的聘用類型(正式、聘用),如實行聘用制的,應填寫清楚聘期(從申報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16、申報表格中E-mail地址一項可以不填寫,其他不能有空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