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31 共1頁
2016年城市規劃師報考條件:
備注:2016年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條件暫未公布,參考2014年報名條件,如有變動以考務通知為準!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考試: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三)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四)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即本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五)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六)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七)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八)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