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設局,各地、州、市、縣(市)建設局(建委)、各規劃管理、編制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39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2008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全部科目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3、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4、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5、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6、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7、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8、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9、人事部、建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1、凡在1999年4月7日《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可免試。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可免試。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二、報考資格審查
2008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考生,按屬地管理原則到當地人事部門辦理考試報名手續。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城市規劃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考。首次參加考試的人員需提交《2008年度全國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見附表一)(此表在新疆建設網(www.xjjs.gov.cn)或新疆建設人才網(rc.xjjs.gov.cn)下載)《全國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此表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www.xjrsks.com.cn)填寫后下載打印)、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由所屬市人事、規劃部門對本地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續考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審查,憑以往年度參加考試的準考證或成績單一份(可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www.xjrsks.com.cn)網站下載打印)到考生所屬主管部門辦理考試報名手續,具體事宜請向當地人事部門咨詢。續考考生報名時必須出示上年度準考證并準確填寫檔案號,否則考試成績無法滾動累計,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負。
凡在考試資格審查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違反考試紀律,依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此次報考資格審查時間為7月25日-8月20日。
三、考試管理模式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檔案號是考生在該項考試中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存準考證并記住自己的檔案號,以備下年度報名時使用。凡變更報考級別的,不論原報考級別通過與否,都須以新考生身份報考,并在報名時向相關報名機構提交書面說明。
四、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08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1月29日至30日舉行,具體考試科目與時間為:
11月29日
上午9:00-11:30城市規劃原理
下午2:00-4:30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11月30日
上午9:00-11:30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5:00城市規劃實務
其中《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五、注意事項
首次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繳納資格評審費每人80元。各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材料時一并繳納。
2008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州、市、縣規劃局(建設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嚴明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對考試各環節精心組織,嚴格實施,周密安排,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報考資格審查有關事宜也可登陸新疆建設網www.xjjs.gov.cn和新疆建設人才網www.xjjsrc.gov.cn咨詢或與建設廳規劃處聯系。
聯系人:馬蓮鄭光遠
咨詢電話:0991-2823729、6239021
附件1:2008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表(略)
附件2:2008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