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注冊城市規劃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如下:
注冊城市規劃師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
考生須知:
1、科目代碼未填考生根據人社部相關規定按“0”分處理
2、根據人社部12號令,在其他職稱類考試嚴重違紀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內參加所有職稱類考試成績一律無效,按“-4”處理
3、違紀考生根據人社部12號令進行處理。
遼寧省人事考試局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