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設區市公務員局(人事局)、規劃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5號)文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我省合格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注冊城市規劃師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我省張韌柘等24人考試成績合格,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資格。
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布考試成績和發放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